学校各有关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辽宁省科技厅有关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辽宁省重点研发指导计划、自然科学基金指导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7、2018年度立项且执行期满的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
2.2018年度立项且执行期满的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计划;
3.2017年度立项且上一年度已申请延期的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计划;
4.2018年度立项拟提前结题的辽宁省科技指导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有关要求
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登录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2019年之前项目登录老系统:http://218.60.145.151/)按要求在线填报《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有关内容见附1),同时上传工作总结报告(附件2)、项目技术报告(附件3)、专利、有关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报告、项目经费总决算表及说明(附件4)等相关支撑材料,项目经费总决算须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所有结题项目请于2020年11月7日前填报完成并提交下载打印的《结题报告》及纸版支撑材料(附件1-4)各一式3份,并由所在部门填写《辽宁省科技指导计划项目申请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5)统一交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2018年度下达且执行期满的省重点研发指导计划及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计划,未能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允许延期一年,明年必须完成结题。
联 系 人: 郑老师
联系电话: 62215695
附件:1.结题报告
2.工作总结报告
3.项目技术报告
4.项目经费决算表及说明
5.辽宁省科技指导计划项目申请结题验收汇总表
科技处
2020年11月2日